▲夥同惡檢顏漢文殺人奪廟產,槍手獲改判定讞。此為示意圖。(圖/視覺中國)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台南地檢署前檢察官顏漢文,2011年間意圖奪取高雄金山寺廟產,遂指示男子陳穎甫等人行兇,第一次由陳男駕車衝撞住持釋圓塵,第二次陳男更近距離開槍,企圖殺害釋圓塵,但都沒得逞。顏漢文遭判刑14年10月定讞,至於陳男原本遭判9年8月確定,但他成功提出再審,最高院28日改判9年定讞。
顏漢文曾為金山寺前任住持釋傳孝處理法律事務,因而結識向釋傳孝租地從事殯葬業的退休員警莊茂鴻,莊男2011年間,想擴大事業規模,打算租更多的土地,卻遭到拒絕;由於顏漢文在外欠債累累,便與莊男合作,組成奪產集團,利用金山寺未辦理法人登記的漏洞,偽造寺廟相關會議紀錄,謀奪寺廟控制權。
2011年5月釋傳孝圓寂,弟子釋圓塵接任住持,他堅持與莊男解約,雙方打起民事訴訟。顏、莊2人將GPS安裝在釋圓塵座車上,監控他的行蹤,不料遭釋圓塵發現,並向廉政署檢舉,顏、莊2人遂決定殺人侵奪廟產。
2012年4月中,顏漢文的小三張印華,派手下陳穎甫開車衝撞釋圓塵座車製造假車禍,釋圓塵下車查看時,張女再開車急速衝撞,釋圓塵幸運逃過,但右大腿骨折。5個月後,陳穎甫又利用釋圓塵到屏東主持法會時,衝入辦公室對釋圓塵頭部開槍,釋圓塵雙手護頭,僅右臂及腹部受傷,陳穎甫被釋圓塵的司機制伏,全案因此爆發。
最高法院2017年2月間將全案判決定讞,顏漢文被重判14年10月定讞,另外陳穎甫也遭判刑9年8月定讞。陳穎甫事後以法律錯誤為由,聲請再審獲准,高雄高分院今年2月間改依照殺人未遂,判刑9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28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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