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咖啡廳的小圓。(圖/本人提供)
記者蔡儀潔/台北報導
大陸勞工圈今年最熱門的議題非「996」莫屬,所謂的「996」指的是「早上9點上班,晚上9點下班,每周工作6天」的用工制度。一位在廣州擔任商務拓展員的台灣女孩小圓就表示,自己經常加班但月薪僅有1.8萬新台幣,「未來會想回台灣發展。」
根據統計,2017年大陸勞動者超時工作相當普遍,有42.2%的勞工每天工作時間大於8小時;今年3月大陸每周平均工作時間為46小時,年均工作時長超過2390個小時,而台灣2017年總工時則為2035小時。
▲小圓家中的貓咪。(圖/本人提供)
來自彰化的小圓(依當事人要求化名)在廣州的新媒體上班,她在接受《ETtoday新聞雲》採訪時表示,平時早上10點上班,忙的時候8、9點下班,公司實行的是單雙休(一個月有兩周上6天班),而且薪資較低,稅後僅有約40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8萬元)。
對於加班文化,她表示,「當然不認同,而且加班又沒有薪資,如果是因為自身效率問題也算了,但是如果只是因為工作量過大,這個加班就非常壓榨,對身體也不健康。」
小圓坦言,業務部門每周有OKR(績效考核)要完成,如果沒有做好,公司也不會直言讓你離開,會採取「你願不願意降薪留下來」的方式,因此工作壓力很大。
她表示,自己是陸配二代,儘管從小在四川長大,但未來仍會想回台灣發展,「雖然很多人會說台灣經濟低迷,但我這個人不喜歡經濟科技發展太發達的地方,會失去那種人文的感覺,我就很喜歡有人情味的地方。」
▲在海邊遊玩的設計師小靜。(圖/本人提供)
有趣的是,儘管小圓對加班感到「吃不消」,但《ETtoday新聞雲》透過管道採訪到其他大陸本土的上班族,他們卻持不同意見。
某廣告公司的平面設計師小靜(依當事人要求化名)在受訪時說,自己一般上班時間是早上11點到晚上7點,但只要有case,一般都會忙到晚上10點到12點才下班,一天工作時長會達到13個小時。
對於這種加班情況,她認為,主要看前期的勞資溝通,在面試的時候如果公司已經打好預防針,而且能夠支付跟工作量成正比的薪資,那就不是壓榨勞動力,如果覺得加班太久,就不要在這種企業工作就好了。
另一名在遊戲公司人事部門任職的小紫則提到,公司遊戲開發類的職務加班情況很嚴重,10點左右上班,一直到晚上10點、11點下班都是正常的,「但是他們已經習慣了。」
至於自己的職位,小紫說,上班時間是早上9點到晚上8點,中午有2小時休息時間,傍晚能再休息1小時,休假也是單雙休。換算下來,雖然平時上班的休息時間共有3小時,但她認為整體上班時間太久,必須要待在公司11個小時,「仍有種被強制的感覺。」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