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遭爆料「收錢縱放人犯」 鳳山分局滅火:6000元是賠償金

▲▼警方循線逮捕張姓男子,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送辦             。(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鳳山警方遭爆料「收錢放人」,分局澄清為「賠償金」。(圖/資料照,記者陳以昇翻攝)

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鳳山分局警方被指控「索賄放人」,並有民進黨籍議員打算在29日早上大動作召開記者會抨擊「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但警方出面澄清是「民眾在逮捕過程中撕毀員警制服的賠償金」,並非外界指控的收錢放人。

鳳山分局表示,五甲派出所2名同是姓張的員警27日中午正在巡邏時,將近下午1點15分,在南江街與南昌街口發現民眾黃姓男子安全帽帽帶未扣將他攔下盤查,但過程中黃男情緒激動並有拉扯員警安全帽的舉動,因此認為他有妨礙公務的嫌疑,壓制後上銬後帶回五甲派出所偵辦。

事後員警再次檢視蒐證影像後,認定黃男未達到妨礙公務的程度,偵辦要件不夠充足,加上黃男返所後情緒平復向員警致歉,除了簽立道歉書並主動拿出新台幣6000元賠償員警制服破損及逮捕過程中擦傷手腳的醫藥份損失,員警接受道歉後便讓黃男離去。

對於外界指控「縱放人犯」,鳳山分局表示,本案已函請高雄地檢署調查,員警若有違法犯紀的行為一定嚴懲,絕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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