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挑戰美禁令:實體清單將損害1200多家美國公司

▲孟晚舟(左)、任正非(右)。(圖/CFP)

▲華為公司近期遭遇許多困難。(圖/CFP)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華為公司28日在美國提出訴訟,向禁令法案作出合憲性挑戰。華為首席法務官宋柳平表示,美國政府沒有提供任何「華為構成安全威脅」的證據,相關的動作都是沒有根據的臆測;而發布的實體清單除了損害全球170個國家外,同時也損害1200多家與華為有業務往來的美國企業、影響數以萬計的美國就業機會。

宋柳平提到,兩周前的「實體清單」事件,開創了一個危險的先例,今天只是「電信業和華為受到損害」,但未來可能會輪到任何行業、企業,甚至是消費者身上,「司法是守護正義的最後防線,我們對美國的司法獨立和正直抱有信心,希望通過法律來糾正立法者的錯誤。」

代理該案件的華為首席律師格倫納格(Glen Nager)表示,此次訴訟中,華為控訴的《2019財年國防授權法案》(2019 NDAA)中,第889條違反了美國憲法裡的剝奪公權法案條款、正當程序條款和授權條款,因此才對該法條的合憲性發起挑戰;而這個挑戰純屬法律問題,沒有事實爭議。

格倫納格提到,第889條是「有針對性,以懲罰為目的的立法」,且目標直指華為,「第889條意圖將華為趕出美國市場,即將華為『驅逐』出境,這是典型的懲罰方式。」

▼NDAA第889條中提到,禁止採購「涵蓋的電信設備或服務」作為任何系統的實質性或主要零件;下面補充說明為「涵蓋的電信設備或服務的範圍,就是來自華為或中興生產的電信設備」。(圖/翻攝自美國國會)

▲▼889條。(圖/翻攝自美國國會)

格倫納格稱,第889條還違反了正當程序條款和三權分立原則,且沒有依據憲法給予華為進行正當程序的機會,是「以立法代替審判」的典型行為;而這種行為是被美國憲法明確禁止的。依照訴訟進度表,該案將在9月19日舉行動議聽證會。

宋柳平說明,美國政府接連利用立法、行政、外交等手段,對一家私營企業進行全方位打壓,想破壞該企業的正常運營,是史無前例的。他提到,這些動作都是「沒有任何事實根據」的猜測,「但是美國國會卻通過了2019財年國防授權法案(NDAA)第889條,假定華為有罪,沒有給華為任何辯護和提供駁斥證據的機會,而是直接『用立法代替審判』,這是美國憲法所明確禁止的。」

對於外界質疑的「華為訴訟只是公關活動」的疑問,宋柳平回應,NDAA不僅會給華為帶來損害,也剝奪了美國運營商客戶和消費者選擇先進技術的自由,「在美國,很多農村地區的用戶常常被遺忘,他們無法享受可支付得起的寬帶(寬頻)服務。多年來,我們與農村地區運營商一起致力於為這些用戶提供平等地享用通信服務的機會。」

宋柳平說明,保護網路安全一直是華為公司的最高綱領,公司在全球供應商與客戶的支持下,竭盡所能提供安全、先進的產品,「但是美國以『網路安全』為藉口來獲得公眾對其別有用心的行動的支持」,這些行為對網路安全毫無益處,只會提供虛假的安全感。

▼美國許多農村大量採用華為的網路設備。(圖/路透)

▲▼華為,5G。(圖/路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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