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社保司司長商東福。(圖/記者嚴云岑攝)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國民年金保險自97年開辦至今已逾10年,只要民眾曾繳納國保保費,年滿65歲起即可按月請領國保老年年金給付,活到老領到老。不過,根據衛福部統計,有3萬3577人雖符合領取資格,至離世前卻從未提出請領申請,目前65歲以上符合領取資格的民眾中,也有11萬1008人未曾領取,呼籲符合資格的民眾盡快申請,別讓權益睡著了!
國保老年年金給付分為A式及B式,前者有3628元的基本保障,後者則是單純按繳費年資計算保險給付。根據勞保局最新統計數據,108年核付的103萬餘人中,有86%都是請領A式。
衛福部社保司司長商東福解釋,A式為考量國保開辦初期無法累積足夠年資,給付金額較少,故有基本保障金額,但其有排除適用之情形,若曾領取相關社福津貼、領取其他保險老年給付、有保費超過10年未繳不計入年資等,就不得領取。
商東福提到,國保老年年金給付權利具「一身專屬性」,無法由家屬在死後提出申請,除非遺族符合20歲以下、沒工作等條件,才會依家庭成員數核發「遺族年金」,而為了人道保障,就算死者生前只符合B式領取資格,衛福部也會給予3628元的基本保障。
▲勞保局資料照。(圖/記者李毓康攝)
商東福表示,國保老年年金給付係申請制,需由當事人主動向勞保局提出申請。勞保局每個月均會針對屆滿65歲的被保險人及曾納保者主動寄發通知函提醒民眾,申請方法很簡單,只需填妥個人基本資料及金融機構帳號等內容,再寄回勞保局即可;有自然人憑證的民眾,也可經由勞保局網站的e化服務系統,直接線上申請。
商東福提到,根據衛福部統計,截至107年11月止,有11萬1008名年滿65歲且符合國民年金領取資格者,從未提出過申請,光就老年年金基本保障3628元計算,10年來就損失了43萬5360元,加上年資損失金額直逼50萬元,相當可惜。
不過,未曾請領的民眾也不要放棄自身權益,商東福提到,勞保局能追溯核發近5年的保險金。若97年就符合請領資格的民眾,遲至今(108)年才向勞保局提出申請,經勞保局審核無欠費情形,也可補發103年至今的老年年金,勞保局將採一次性補發,預計可拿回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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