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社會矚目的大里酒駕肇事2死案,台中地方法院30日上午11點宣判,肇事男子陳瑞盈因酒駕遭吊銷駕照,竟又酒駕逆向撞8車,造成陳姓男大生及鄭姓女護理師慘死。法官依酒駕致人於死等罪重判他7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台中大里酒駕陳嫌。(圖/東森新聞)
48歲男子陳瑞盈107年3月就曾因酒駕拒測遭吊銷駕照、同年11月間又於台中市南區因酒駕遭判刑3個月;今年2月2日凌晨,陳男與友人在南投中寮喝一瓶紅酒後又自行開車,開了33公里到大里區國光路二段,蛇行、超速、闖紅燈樣樣來,後逆向長達1公里並連撞5汽車、3機車,更造成騎車的21歲彭姓男大生與25歲鄭姓女護理師傷重不治。
警方查出,陳男之前就因為酒駕遭吊銷駕照,他撞車後是被前來幫忙民眾拉下車,駕駛座更掉出一瓶600ml的高粱酒瓶;陳男家屬向警稱,陳男因口腔癌治療疼痛所苦,才會喝酒解緩疼痛,家屬已相勸多次都沒用,對於2騎士家屬也相當抱歉。
陳男警詢後遭依酒駕致人於死、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並遭聲押獲准。台中地檢署認為陳男惡性重大,起訴並建請法院具體求處10年有期徒刑。
▲台中2日凌晨發生酒駕撞死人,現場機車零件四散。(圖/記者陳玉翻攝)
▲肇事陳男遭民眾抓下車,駕駛座竟還掉出高梁瓶。(圖/東森新聞)
台中地院4月底辯論終結當天,陳男看到彭姓男大生父母連說對不起,並懊悔說他不該酒駕,害死2人,感到抱歉,同時當庭下跪磕頭。但彭母卻不領情,反罵「你為何要開車?為何還活著?還我兒子!」甚至一度昏倒,遭扶出法庭。
合議庭認為,陳男有公共危險前科且罹患口腔癌,竟又酒後駕車開了33公里,並在市區道路高速疾駛,造成2人死亡。所生危害重大,造成被害家屬受到嚴重創傷。但他犯後坦認犯行,多次表達知錯後悔,已積極與被害家屬達成和解賠償,有盡能力給予家屬必要補償彌補過錯,並參考其智識程度,依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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