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男遞出摻有農藥的雞腿,成為「糖果」的最後一餐。(圖/翻攝圖庫pixabay)
地方中心/苗栗報導
苗栗一名陳姓女子的愛犬「糖果」,日前於街道遊玩時,竟遭謝姓男子餵毒致死;陳女怒告謝男,請求精神撫慰金46萬元。但法律定義中,狗屬於財產而非親屬,僅判陳男賠償陳女財產損失4萬餘元。
2018年2月間,「糖果」來到世上才6個月多,對甚麼都充滿好奇,卻不知人類那深沉的惡意…當日16時許,謝男因不滿住家周遭流浪犬越來越多,拿著摻了農藥「納乃得」的雞腿骨,展開毒狗計畫。「糖果」在路上熱情地親近謝男,吃下雞腿後不久,便嘔吐抽搐倒地,緊急送往醫院急救,2個小時後仍死亡。
陳女悲傷之餘怒告謝男,刑事部分,先前依動物保護法判3月徒刑;民事部分,陳女依照顧「糖果」以及事後處理的費用,連同精神撫慰金向謝男請求50萬元賠償。法官雖同情陳女痛失毛小孩,但狗在法律定義中屬財產,不能因損失請求精神撫慰金,最後判謝男賠4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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