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遭酒駕撞死「沒道歉」 中市議員黃馨慧:酒駕累犯應處死

▲黃馨慧主張修法,酒駕累犯處死刑。(圖/黃馨慧提供)

▲黃馨慧主張修法,酒駕累犯處死刑。(圖/黃馨慧提供)

記者鄧木卿/台中報導

酒駕撞死人卻輕判的案例屢見不鮮,同樣深受其害的台中市議員黃馨慧的四妹,多年前也是被酒駕撞死,結果對方事先脫產,沒錢賠償,事後連一句道歉都沒有,黃馨慧回想起事發那夜,仍覺得是惡夢一場,她再次強調,酒駕不僅零容忍,而且累犯必須處以死刑。

2012年元宵夜,黃馨慧胞妹乘坐友人自小客車,行經太平區時,被對向酒駕男子跨越雙黃線迎面對上,車頭全毀,黃的胞妹當場不治。

黃馨慧表示,事發過後,全家人哀痛不已,妹妹的兒子在臉書上留言說「妳是最棒的媽媽」、「媽媽我愛你」,母子情深,即使過了這麼多年,全家還一直無法走出悲傷情緒,更可惡的是,肇事者關沒多久就假釋,而且早就辦理脫產,所以連半毛錢也沒有賠。

黃說,從當年事發深夜聽到妹妹遭酒駕被撞,直到今天想起,都還像是一場惡夢,對親人驟然離世,全家人除了悲痛辦理後事,一心期待司法還給公道,但直到夢碎了,都沒聽到加害人一句道歉,法律這最後一道防線,真的能保護民眾嗎?

她強調,喝酒與開車都是自由意志,目前酒駕致人於死刑期是3至10年,但根據統計,近5年有30萬人涉及酒駕致死,但判刑7年以上卻只有9人,這讓受害家屬情何以堪,對比國外酒駕刑責重懲,國內距離「酒駕零容忍」目標仍有努力空間,因此她呼籲中央對於酒駕累犯致人於死,應該認真考慮死刑,才能實質阻止酒駕悲劇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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