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調查認為,高女的駕駛行為顯有過失,應就肇事應負過失侵權行為責任。(示意圖/pixabay)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一名女性駕駛在行車途中因分神看副駕駛座友人玩手機導致死亡車禍,死者的父親向法院提告對駕駛人求償800萬。法官審酌,認為女駕駛應賠殯葬費、扶養費、精神撫慰金共316萬4245 元,扣掉強制險200萬,駕駛應再賠116餘萬元。
1名高姓女子,2017年10月中午開車載張女,行經新竹縣湖口長嶺路口時,因分心觀看副駕駛座張女玩手機遊戲,而撞上周姓騎士,導致周男重傷不治身亡。張女向法官證稱,高女確實看她打遊戲,才發生車禍,高女也坦承車禍,因此法官依闖越紅燈因此遭依過失致死判刑10月。
周男的父親無法忍受兒子當值黃金年華就不幸早逝,依侵權行為提出損害賠償800萬。不過高女經法官多次通知,均未到場說明,也無提出書狀作聲明或陳述。
法官調查認為,高女的駕駛行為顯有過失,與損害結果間具有相當因果關係,應就肇事應負過失侵權行為責任,周男之父主張有理。法官審酌,高女應賠殯葬費、扶養費、精神撫慰金共316萬4245 元,扣掉強制險200萬,高女應再賠116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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