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航韓國瑜 苦苓批吳子嘉:過夜不算有不正當男女關係

▲▼韓國瑜赴北檢控告吳子嘉。(圖/記者李毓康攝)

▲韓國瑜赴北檢控告吳子嘉。(圖/記者李毓康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美麗島電子報事長吳子嘉爆料,高雄市長韓國瑜與一名新莊王小姐婚外情10多年,還生有一女。韓國瑜為此北上提告吳子嘉涉嫌誹謗罪。對此,經常挖苦韓國瑜的作家苦苓表示,「吳子嘉是錯的」。

苦苓1日在臉書表示,雖然他被說是「韓黑」,但對於吳子嘉指稱韓國瑜送錢給王小姐和私生女之事,「我們就事論事,吳子嘉是錯的。其實這個流言,在外面風傳已久,各媒體、各名嘴早有耳聞,為什麼一直沒有人把它公開呢?就是因為沒有證據。」

苦苓認為,「就算韓國瑜有在王小姐家過夜,也不能證明彼此就有不正當的男女關係,更無法求證他們是否曾經共同生活。」就算韓國瑜託人送錢給王小姐,除了這三方,根本不可能有其他人知情,要如何拿到證據?私生子的事驗DNA才能證明,除非有充足事證,否則法律不能強迫人民驗DNA。

苦苓指出,吳子嘉根本沒證據,「理由一、他(吳子嘉)說黃文財受韓國瑜之託,去王小姐家湮滅證據,差一點碰到調查員,還躲在樓梯間。這件事情,不可能有任何人看到,既然說『差一點碰到』調查員,那就表示沒有碰到調員,那就沒有任何人能告訴吳子嘉這些事,那吳又如何可能知道?地檢署也已經聲明,並沒有吳聲稱看到的監視錄影帶,一切只是他在編故事而已。」

苦苓提到,「理由二、他(吳子嘉)說去年七八月時,韓國瑜曾拜託王小姐出國,但是王小姐不肯。如果真有此事,那麼茲事體大,王小姐理應出國躲到投票日之後再回來才對,怎麼會不肯出國?何況韓拜託王出國,吳子嘉又何從得知?事實只有:去年七八月,王小姐並沒有出國而已,這個指稱根本毫無意義。」

苦苓再指,「理由三、他(吳子嘉)說韓國瑜是被李佳芬拷打,才不得已提出告訴的。說拷問還勉強,說拷打會不會太過份?難道李佳芬是黑道流氓嗎?而且吳子嘉是躲在他們床底下,才知道這一切的嗎?」

苦苓認為,勉強稱得上是真相的,就只有韓國瑜到台南參加王小姐親人的告別式,以及安排王小姐的侄兒進入台北農產公司這兩件事,既然韓國瑜已承認王小姐是朋友,「做這兩件事也只是人之常情,除非是非法任用,否則又有什麼可以非議的呢?又能證明些什麼呢?我只能說吳子嘉想像力豐富,是一個「失栽培」(台語)的小說家。」

苦苓還說,「我們黑韓,但黑的有憑有據,黑得韓粉和韓國瑜自也無話可說(報告韓市長,我還在等待你親口回應的整頓騎樓和人行道亂象,你在電視上承諾回去研究辦理,也已經兩個月了)」

苦苓也說,吳子嘉空口無憑、繪聲繪影,只會激起韓粉更大的義憤,要堅定的多找一些人到凱道去聲援他不可,「相信下午五點鐘大進場的時候,10萬人聚集的盛況已經可以預期。搞了半天,原來吳子嘉才是替韓國瑜造勢的最大『韓粉』,真是既荒謬又諷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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