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淑芳(化名)受到江男殘忍手段對待。(圖/翻攝pixabay)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淑芳(化名)於2017年在桃園和江姓嫖客談妥,以1200元價格進行性交易,卻在進房後被綁起來暴打,還被江男用燒紅的鐵棒烙燙下體及胸部,乳頭更受到打火機火燒;江男施暴完後,搶走淑芳1000元時還嗆「每月找妳收5000元保護費」。桃園地院依強盜強制性交罪判刑13年,目前上訴高院中;合議庭認為他有逃亡之虞,日前裁定延押2個月。
江男於2017年12月9日騎車到桃園市區「尋芳」,和正在路邊招攬客人的淑芳攀談,接著以1200元的代價,在她帶領下進到租屋處。江男進到房間後,立刻就以拳頭朝淑芳頭部一陣暴打,並搶走她的手機。
為了讓淑芳沒有求救的可能,江男將衛生紙塞入她口中,再用絲襪把她綁緊,接著拿打火機和菸頭燒燙她的胸部和乳頭。不僅如此,江男看見桌上有鐵製的「不求人」抓癢耙後,竟把它燒得紅燙後插入淑芳下體,之後再對她性侵害得逞。
▲淑芳受到酷刑般對待後,更被性侵得逞。(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妳錢都放在哪裡」?江男對淑芳說,「我要的是錢」,取得現金1000元還不滿足,最後還拿走她一塊普洱茶磚和內有淑芳租屋處鑰匙的小包包。江男臨走前自稱「樓下有很多兄弟在等」,要淑芳半年內無法工作,還得每個月繳交5000元的保護費。
聽到電梯門開啟又關上,淑芳判斷江男已經離開,這時才敢拖著負傷的身體跳到門邊求救;一名鄰居因為小狗不斷對著門吠叫而打開大門查看時,驚見淑芬雙手被綑綁,下體流著血的不堪模樣,趕緊幫她叫救護車送醫。
警方隨後逮捕江男,移送桃園地院,將他依強盜強制性交罪判刑13年;接獲上訴後,高院接續羈押,合議庭認為他有逃亡之虞,日前裁定延押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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