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事故日商拒償! 林佳龍:會依法律途徑訴訟

▲▼林佳龍談普悠瑪日商賠償問題。(圖/記者胡順惠攝)

▲林佳龍談普悠瑪日商賠償問題。(圖/記者胡順惠攝)

記者胡順惠/新北報導

台鐵普悠瑪去年10月發生翻覆意外,驚爆普悠瑪號出廠和交車時ATP遠端監控系統竟無接線,三名前局長及司機員等30人皆受懲處。交通部長林佳龍今(2)日出席「2019世界自行車日在台灣東北角」活動時說,日車當初也有承認維修手冊有一些問題,後續還是會依循法律途徑進行訴訟,4.2億保證金台鐵局仍會予以扣留,還在研究具體訴訟的法律條文。

台鐵4月底發出律師函,向得標商日本住友商社究責,但對方卻是回函「該盡的責任都盡了,完全沒有責任」。林佳龍表示,普悠瑪發生事故時,日商也有承認維修手冊有一些問題,雖然現在日車表達無須負責,但仍會循法律途徑進行訴訟,另外4.2億保固保證金會予以扣留,會急速展開訴訟,如果協商後日商仍不願意賠償,還是會採取法律途徑,目前在研究具體訴訟的法律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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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台鐵事後調查發現,普悠瑪號通車前,得標商日本住友商事和車輛製造商日車公司委託英國勞氏IV&V(獨立第三方單位驗證及確認)失職,普悠瑪號維修手冊針對主風泵用詞不同,包括主風泵、風泵、空壓機等,IV&V卻未發現, IV&V提供的普悠瑪號驗收單上,也沒有將ATP遠端監控系統納入。

台鐵機務處長宋鴻康昨日表示,日商回文內容全是推卸責任,宣稱其責任都已經完成並把問題都推給台鐵保養,但日車公司當時也自己發布新聞稿承認ATP遠端監控系統並未接線,有人員疏忽,「日商回文內容看得讓人生氣,也毫無誠意。」他說,下周會找鐵路局特約律師研商如何因應,擬走司法途徑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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