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不滿室友搞上男友,竟持刀揮砍對方還用掃把握柄硬插,室友崩潰報警。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翻攝pixabay)
地方中心/高雄報導
一名李姓女子認為其女室友與男友「偷來暗去」,心生不滿竟持刀砍傷室友,還恐嚇「要找100個男人輪姦你」,甚至逼迫對方張開雙腿,再強逼室友自行在掃把鐵製握柄上套上保險套後,硬插入室友下體,並拍下裸照上傳,凌虐時間長達4小時,法院審理後,依攜帶兇器強制性交而凌虐罪及散布竊錄之身體隱私部位內容罪合併判處8年2個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2017年7月間李女因認為其男友與室友發生關係,一氣之下竟拿著刀回到租屋處內揮刀砍傷室友,還徒手痛毆對方頭部,導致室友左眼瘀傷及全身多處插傷及裂傷,還出言恐嚇「要找100個男人輪姦你,如你拿5萬元給我,就少50個男人輪姦,要讓你去當妓女賺錢給我花」。
怒氣難消的李女事後竟還持刀逼迫室友全身脫光,並把雙腳張開躺在床上,甚至命令她將掃把的握柄套上保險套,再拿來硬插入室友下體,同時間還拿起手機拍下對方裸照,並上傳臉書,凌虐時間長達4小時。
李女室友最後不甘受辱而報警處理,警方也在7天後前往其租屋處進行搜索,並當場查扣該鐵製掃把一支,而李女事後辯稱,自己並未攜帶任何小尖刀,且掃把握柄只有放在室友下體附近,並未插入,矢口否認犯行。
然而,李女室友崩潰淚訴,「她入屋內立即就持刀對我傷害,殺傷我左手臂...並一手持刀強迫我將身上衣服全部脫光,要我人躺在床上,指使我要做出不雅動作(將雙腳張開)...」、「她持掃把後頭(鐵管)要我自己套入保險套,再持該套上保險套的鐵管插入我下體(性器官)插進插出約10下」。
法院審理後認為,李女的行為嚴重貶損室友人格尊嚴,再加上犯後竟毫無悔意,也不願意與對方和解賠償,因此依犯攜帶凶器強制性交而凌虐罪判刑7年6個月、散布竊錄之身體隱私部位內容罪判刑1年,合併執行8年2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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