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航因租機爭議打國際官司,近期結果出爐遭判決敗訴。(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賴文萱/台北報導
遠東航空與租機公司ALC於2015年發生合約爭議,導致原本要引進台灣的二架737-800型新機破局,雙方打起國際官司。日前美國法院判決結果出爐,判定遠航敗訴,要賠償ALC公司逾3000萬美元(約台幣9.5億元)。對此,遠航表示,將提起上訴。
5月下旬,遠航與租機公司ALC國際官司判決結果出爐,遠航針對ALC隱匿飛機狀況、不公平獲利及違反公平競爭的控訴內容皆敗訴,法院判決遠航應賠償ALC公司2337萬4200美元,每年再加計10%利息,總額估超過3000萬美元。
對此,遠航表示,因其判決結果認事用法有重大疑義,將提起上訴,並重申公司財務狀況皆在民航局監理下一切正常。
▲遠航董事長張綱維日前重申,公司財務狀況一切正常,將持續進行飛機汰舊換新計畫。(圖/記者林敬旻攝)
這起租機爭議發生在2015年,當時遠航與ALC公司簽訂要租賃二架737-800型飛機,第一架是全新客機,預定要在美國西雅圖波音公司交機;第二架則是機齡4年、柏林航空使用過的飛機,預定在匈牙利交機。
但遠航後來發現,ALC隱匿柏林航空使用過的飛機,曾因不明原因封存於歐洲某飛機維修廠近7個月之事實,去信要求說明也未獲合理回應,在基於安全理由下,向ALC提出解除第二架飛機租賃合約。不過,ALC在要交付另一架新機時,要求遠航需簽署第二架飛機租約終止協議書,放棄相關法律權利及責任才同意交付,最終雙方合約破局,打起國際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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