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姓男子新婚3個月就發生婚外情偷吃,離婚後追不回小三,竟將裸照po上網。(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高雄謝姓男子才結婚3個多月,就偷吃打同一款手遊的朱姓女網友,前後發生8次性行為,某天上午先在謝家大戰一回,下午又殺到台南開房間再戰,謝妻發現後,結束半年婚姻關係,沒想到謝男不爽朱女事後拒絕複合,竟用前妻的臉書帳號po出2人過去性愛裸照,朱女怒告謝男前妻,謝男出庭坦承盜用帳號,北檢查明前因後果,處分不起訴謝男前妻。
▲謝男和朱女2個月內偷情8次,其中某天還「1日2戰」。(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檢方調查,謝男在2017年11月18日結婚,隔年2月底,就和手機遊戲群組認識的朱姓女子開始交往,謝男馬上在3月1日趁妻子不在,把朱女帶回家裡上床,3月14日,2人上午先在謝家大戰1回,下午又趕到台南開房間再戰,接著到4月中為止,又5度北上台北開房間,前後8次偷情,還拍下私密照片及影片。
謝男密集偷吃的事情很快就被妻子發現,2人在2018年5月5日和妻子離婚,結束短短半年的婚姻關係,朱女也決定分手,兩頭落空的謝男想找朱女復合遭拒,竟然用前妻的臉書帳號,公開2人偷情時的對話截圖,以及朱女裸照。
▲謝男離婚後不滿小三沒有依承諾複合,就用前妻帳號po出小三裸照。(示意圖與本案無關/達志影像)
朱女以為遭元配報復,到台北地檢署控告謝男前妻涉嫌散布猥褻物品罪,但檢察官傳喚謝男前妻不出庭,反而是謝男到案坦承,他本來就有前妻的臉書帳號密碼,那些文字和照片都是他po的,原因是「對朱女不爽,她給的承諾沒有兌現,她的承諾是說要復合」。
真相大白後,朱女撤回告訴,檢察官以罪嫌不足等理由,處分不起訴謝男前妻。另一方面,謝男前妻怒告朱女侵害她的配偶權,朱女坦承與有婦之夫偷情,但辯稱,謝男多次說:「婚姻本來就有問題,也有離婚打算,她並非導致謝妻離婚的原因」,但橋頭地院仍判朱女要賠償謝妻30萬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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