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姓司機載被害人從台中北上台北,在旅館房間伸出狼爪。(圖/示意照/翻攝免費圖庫Pakutaso)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潘姓計程車司機把一名20多歲女網友從台中載到台北的一間旅館,沒想到一進房就變了個人,以暴力手段霸王硬上弓,還恐嚇要散布她的裸照,近日二審被判3年6月徒刑。
《自由時報》報導,30多歲的潘男有妨害自由、傷害、寄藏子彈等多項前科,2017年時認識一名20多歲女網友小花(化名),兩人之後約出來見面,他開著200多萬元的德國名車到高鐵台中站赴約,吃完飯後,以工作必須回台北為由,邀對方同行。
當天深夜,潘男載小花到某間旅館,不顧對方抵抗竟強行猥褻性侵,嚇得對方以「不舒服」為由躲到浴室;他恐嚇若不從,就要散布她的裸照,又讓他指侵得逞。高等法院依強制性交罪判潘3年6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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