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僅因床位不佳,竟將鄰床老翁拉下床,老翁慘摔中風。此為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台北市男子亦捷(化名),2016年因病住院,在醫院中確診為愛滋病。男子大受打擊,竟嫌床位不佳,凌晨將隔壁床熟睡中的80多歲顧姓老翁拉下床,老翁後腦重擊地面,隔天診斷為中風,3個月後死亡。檢方依重傷害致死罪起訴男子,一審僅認定傷害罪,判刑7月,案經上訴,二審仍認定他犯傷害罪,判刑7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男子在2016年2月13日住進台北市振興醫院,但在醫院中檢查出確實罹患愛滋病,隨後又診斷出肺炎,男子被轉進附近的台北榮民總醫院肺炎病房。但同年月15日凌晨4點,病房中突然傳出重物落地的巨響,值班護理師趕緊衝進病房查看,赫然發現病房中80多歲的顧姓老翁被男子從床上拉下,男子的手還抓著老翁的身體。
護理師趕緊將失去意識的老翁送到急診,並質問男子為何拉人?男子回說床位不佳,燈光太暗,想要換病床。老翁送進急診隔天就經過核磁共振掃描,發現右大腦動脈阻塞性中風、左半身癱瘓,喪失語言、進食及咀嚼能力;因此原本罹患的肺炎也難以治療,最後因癱瘓、引發褥瘡,併發敗血症,3個月後身亡。家屬不滿,提出告訴,檢方依傷害罪提起公訴,後當庭變更為重傷害致死罪起訴。
一審法院審理期間,男子否認犯案,辯稱住院後就出現幻覺,所以都躺在病床上用棉被蓋住自己,不知道隔壁床是誰;後來他就失去知覺,醒來時雙手就被綁在床上,完全不記得拉老翁下床。但一審法院根據護理師的供詞,以及男子的護理報告紀錄,他雙眼可以正常張開,語言交談沒有問題,意識評估滿分,認定男子確實傷害老翁。但無法證明此次被拉下床就是造成老翁死亡原因,因此僅以傷害罪,將男子判刑7月。
案經上訴,高等法院4日宣判,仍認定男子僅犯傷害罪。高院委請台大醫院做鑑定報告,認為老翁死因應為心血管疾病引發的中風,不見得完全是因為重摔造成中風。另外高院也傳喚老翁在榮總的主治醫師,醫師雖認為不能百分之百排除重摔外傷造成中風,但較有可能的中風原因,還是老翁原本的三高、心血管疾病、動脈硬化、心房顫動等病狀,他也贊同台大的鑑定結果。高院最後駁回上訴,仍將男子判刑7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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