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姓男大生在居酒屋打工卻被燙傷,住院11日加上手術、復健,前後算一算共有3個月無法工作。(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與本案無關)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20歲的蔡姓男大生2016年4月在彰化一間居酒屋打工,沒想到工作內容突然改動,甚至還在清理烤箱時燙傷下肢,整整休養了3個月,向店家求償卻被拒絕,這才氣得告上法院。彰化地院法官認為,劉姓負責人和李姓店長沒有提供完善的教育訓練,加上清理烤箱的時間太短,因此判兩人須賠償男大生76萬多元的醫藥費和精神慰撫金。
蔡姓男大生指控,自己是從2016年4月27日起開始在該居酒屋打工,每日工作時間為晚間6時到隔日0時,主要負責內場備料、切料,後來因為清洗烤箱的員工離職,李姓店長在5月25日晚間11時50分提出要他幫忙清理烤箱的要求,卻沒有告知最好要等待30分鐘以上,托盤的熱水溫度才會降低,導致他被沸水燙傷,雙腳二度燙傷、全身受創面積達13%,經歷清創、植皮手術,住院治療11天加上之後手術等,一共有3個月無法正常工作,目前仍需持續復健。
▲蔡姓男大生至今仍得回診復健。(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無關)
後來男大生與家人向居酒屋業者求償醫藥費等賠償,對方拒絕,還認為是他自己疏忽才會受傷,這才決定提告,希望司法主持公道。而劉姓負責人和李姓店長出庭時反駁,蔡男都已經是大學生了,應該知道機台冷卻之後托盤可能還有餘溫熱水,也了解要在冷卻之後才能開始清理,這跟機台是否有標示警語及有無提供安全教育訓練之間沒有因果關係,沒有理由要他們賠償,況且如果只是醫藥費就算了,精神慰撫金要求20萬元實在是太高了。
但彰化地院法官認為,蔡姓男大生在進行清理作業時,的確沒有被告知熱水降溫的等待時間等重要安全事項,且當時距離下班只剩下10分鐘,根本不足以等到托盤裡的熱水冷卻,綜合上述情況可見,業者確實沒有提供足夠的安全教育訓練,男大生求償有理,最後裁定劉姓負責人和李姓店長必須賠償76萬多元的費用,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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