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陳姓男子遭指控揚言公布與小女友性愛影片與裸照為由被提告。(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陳姓男子去年1月至今年2月間與17歲女友交往,2人曾發生多次性行為,去年7月2人感情生變,女友有意分手,陳男揚言公布2人性愛影片與裸照等,逼迫女友繼續發生性行為,女友不堪長期被陳性勒索向警方提告,陳在偵訊時辯稱只是說氣話,2人發生性行為都是你情我願;桃檢6日偵結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罪嫌起訴,另妨害性自主罪則以無直接證據予以不起訴處分。
檢警調查,24歲的陳姓男子去年1月起與17歲女友交往,2人曾在雙方住處、摩鐵等處多次發生多達50餘次的性行為,陳男曾以手機偷拍2人性愛影片與女友裸照,女友獲知後曾要求陳刪除照片、即便分手亦不可供他人觀看,但陳男始終保存。
去年7月間,2人感情生變,女友有意分手,陳卻揚言公布性愛影片與裸照為由,逼迫女友與他繼續發生關係,每當雙方有爭執,陳就以公布裸照恐嚇女友,女友終於忍耐不住陳經常性恐嚇與性勒索提告。
檢警偵訊時,陳男辯稱,他與女友發生性行為都是你情我願,從未逼迫過,女友指控他揚言公布性愛影片只是說氣話,從未公開過2人性愛影片與女友裸照,桃檢偵結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將提起公訴,至於女友提出妨害性自主罪則因無直接證據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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