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錄影「癡等Uber駕駛1小時」 自救會曝破局關鍵是這個

▲▼交通部原定今天與Uber司機協商,等了51分鐘宣布結束。(圖/交通部提供)

▲交通部原定今天與Uber司機協商,等了51分鐘宣布結束。(圖/交通部提供)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交通部今(6)日公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3天後上路、10月9日正式取締。交通部次長王國材原訂上午10時與自救會會面,但昨日因為是否開放直播與邀請三方共同討論等問題喬不攏,自救會昨日便拒絕出席。交通部9時折衷答應直播,不過仍未等到人,在會議室空等1小時,後續將影片公布在交通部臉書

交通部雖然今日同意與駕駛自救會會談網路直播,但自救會認為直播只能加分,最重要的底線是要與租賃車業者、Uber公司、計程車業者等共同與會,最後會談依舊破局。交通部表示,自救會雖未到場,仍召集公路總局、路政司討論後續協助轉換為多元計程車等措施辦理情形,以協助駕駛能合法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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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國材在會議中表示,駕駛朋友是交通部最關心的對象,也期望駕駛朋友透過對話,讓交通部瞭解訴求,先邀請Uber駕駛自救會代表會面,目的在讓自救會駕駛朋友能充分表達意見,至於自救會建議邀請產業、駕駛、平臺、媒體等團體多方共同討論,交通部將持續安排,不希望任何一個駕駛失業。

針對Uber駕駛轉至多元化計程車需要執業登記證,公路總局表示,Uber服務的地方有六縣市,公路總局協調警政署於108年6至9月加開考試場次,規劃37場駕駛執業登記證考試,一萬多名Uber駕駛取得登記證考試,可完全容納Uber租賃車駕駛轉換考證之需要。

融資貸款部分,交通部已協調和潤、裕融、中租迪和三大主要融資公司,以維持原融資貸款條件下讓租賃車轉為計程車,不增加駕駛人負擔。

▲UBER自救會成員到行政院抗議。(圖/記者林敬旻攝)

▲自救會認為,就算昨天先得知開放直播,還是不會來。(圖/記者林敬旻攝)

另外,自救會擔心租賃車轉到計程車行後,會有5%營業稅問題,交通部回應,已洽財稅機關及會計師初步瞭解,營業稅是消費稅,如果車輛要轉為多元化計程車,租賃公司是可以進銷相抵,不應再向駕駛額外收取營業稅,駕駛人如遇有此情形,可提供交通部轉財稅機關協助。

自救會也提出浮動費率和計費表問題,交通部表示,已定6月13日召會討論;計程車彈性費率屬地方政府事務,地方政府有審核機制,歡迎Uber進入體制內,共商彈性費率課題,交通部也將主動提供相關協助。

俗稱「Uber條款」的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今日上午公告,Uber租賃車必須採時租或日租計費,且須提報營運計畫書審查,否則最高可罰9萬元。自救會表示,從2天前就向交通部提出訴求,但對方一直不同意,直到上午9時才答應直播,不過最重要的還是與三方共同討論,就算昨天先得知開放直播,還是不會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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