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中心/台北報導
今年3月一名葉姓女子在台北車站走斑馬線準備過馬路時,一輛右轉公車竟「無視」路人通過,撞倒葉女造成女子頭骨破裂、氣血胸及全身多處骨折,女子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肇事的8年級司機則被送辦;台北地院在5月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公車司機。
▲公車從重慶北路右轉忠孝西路時,未注意、禮讓行人釀悲劇。(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檢警調閱路口監視器發現,28歲三重客運周姓駕駛,當晚從北市重慶北路往南行駛至忠孝西路口準備右轉,沒有注意到44歲葉姓女子已經走在斑馬線上,就貿然右轉,公車右前車門直接撞倒葉女,她當場倒地頭骨破裂、全身多處擦傷骨折,意識昏迷。緊急送醫急救後,仍在當晚宣告不治。檢方調查,當時天色雖已昏暗,但已開啟路燈照明、現場路面也乾燥無缺陷,附近也沒有障礙物遮蔽視線。
檢方認為,開車行經行人穿越道,無論有無人員指揮或號誌指引,駕駛都應該暫停,禮讓行人優先通過;檢方檢視畫面發現該公車右轉時,並沒有減速或停止,造成女子遭撞傷重不治,檢察官在上月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肇事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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