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歲的陳姓老太太隱忍家暴60多年,決定不再忍受。(圖/示意圖非當事人/123RF)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家暴不管對象為何,都是無法容忍的事情。一名86歲的陳姓婦人從20歲結婚後,就不斷遭到丈夫毆打,但過去社會氛圍較保守,女性多半選擇默默隱忍,沒想到她的丈夫離家建50年後再度回來,而且繼續家暴,讓她無法再容忍,向基隆市警局報案,控訴多年來丈夫的惡行。
《自由時報》報導,陳婦日前向基隆市警方報案,哭訴她被87歲的丈夫家暴。她回憶,自從20歲和丈夫結婚之後,丈夫只要喝酒就會打人,讓她一直活在家暴的恐懼中,但是,早年民風純樸,多半認為「家醜不可外揚」,因此她從未跟鄰居提及家裡的事,害怕被嘲笑,只能默默隱忍下來。
到了她40歲那一年,丈夫離開家之後就沒再回來,她到丈夫常去喝酒的地方打聽,得到的答案卻是「他跟外面認識的女人跑了」,丟下她一個人獨力撫養3個年幼的孩子。
陳婦獨自一個人養大三個孩子,白天在朋友開的餐廳端菜,晚上還要加班洗碗盤,有時孩子上學的開銷不構,還得向親友借錢,一家人過得很清苦。不過同時,陳婦也擺脫了長年被家暴的陰影,和孩子們一起生活得很充實,也逐漸靠一己之力把孩子都養大。
46年過去,陳婦已經高齡86歲,沒想到此時,離家的丈夫竟然再度回來,原來丈夫已經把錢全部花光,而且因為身體越來越差,小三也跑了,只好回家。
陳婦原本打不追究過去的事,讓丈夫留在家中,沒想到過了將近半世紀,丈夫仍死性不改,喝酒之後又開始打人,讓陳婦忍無可忍,她看到新聞報導,被家暴者可以聲請保護令,加上有三個孩子相挺,讓她終於五起勇氣報警,揭發丈夫窩年惡行。
警方表示,近幾年來家暴的通報件數每年都有小幅增加,顯示家暴受害人懂得尋求協助,藉由通報管道來自我保護,不再默默忍耐,還有熱心的鄰居也變多,這事實上是個好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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