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楊姓男子成大圖書館內,公然手淫射精在女大生外套上,被台南地院依公然猥褻罪,處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圖/記者林悅攝)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一名楊姓男子在台南市成功大學成功校區圖書館內,見女大生在該圖書館書桌上趴睡,竟走到女大生後方,公然露出生殖器手淫射精在女大生的外套上,後經女大生發覺外套沾有不明黏液、十分噁心,向教官報告,校方報警調閱案發之監視器畫面而循線查獲;台南地院判楊男刑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被告楊姓男子2019年1月17日晚上6時許,在台南市成功大學成功校區圖書館內,見1名女大生在該圖書館書桌上趴睡,基於供人觀覽之犯意,步行至女大生後方,公然在圖書館內,露出生殖器手淫射精在女大生所著之外套上,後經女大生發覺外套沾有不明黏液,經報警調閱案發之監視器畫面而循線查獲。
台南地院合議庭指出,楊男在不特定或多數人均得出入之大學圖書館內,對告訴人露出其生殖器官,並手淫射精於告訴人穿著之外套上,當係意圖供人觀覽而公然為猥褻行為。
法官認為,楊男為滿足一己私慾,基於供人觀覽之意圖,利用告訴人於大學圖書館內時,在告訴人身旁裸露生殖器,進而手淫射精於告訴人所著外套上,使告訴人深感驚嚇、害怕,驚擾告訴人,造成告訴人不悅、不適之感覺,妨害社會秩序與善良風俗,兼衡被告楊男之素行、品性、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智識程度、家庭經濟狀況、犯後坦承犯行、未與告訴人達成和解及告訴人對於本件之態度等一切情狀,依公然猥褻罪,處拘役4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以資儆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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