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上市公司昭輝實業遭桃檢以違反證交法起訴林姓董座等5人。(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股票上市公司昭輝實業為拓展業務,涉嫌於2013年起委由陳姓男子炒股募資,讓股價從2014年3月收盤價48.60元至2015年1月間收盤價97.00元,短短不到1年時間股票上漲99.58,順利募得9億餘元資金,金管會察覺有異查辦,桃檢10日偵結將林姓董座、陳姓炒手等5人依違反證交法提起公訴。
桃檢調查,昭輝實業自2012年上市至2014年初,每股股價介於24.5元至49.95元,2013年起以擴充大陸地區業務需求購買土地與廠房計畫,擬定以增資籌措資金,為提高股價,59歲的林姓女董座與59歲的林姓總經理(夫妻關係),透過顏姓男子牽線認識股市炒手39歲的陳姓男子與56歲在證券公司擔任營業員劉姓女子。
陳、劉見當時市場成交量低,具有容易操控特性,建議以拉抬股價方式活絡交易量,增加投資人參與昭輝增資意願提高募資金額,林姓董座夫妻身為公司派雖一度猶豫,但為籌資仍和陳、顏與劉等人士謀議,將同類股票帝寶工業以當時每股約100元股價作目標價,由林姓婦提供5000萬元資金與5000仟股昭輝實業股票,提供做為陳操縱昭輝股價之籌碼,陳應於一年後返還前述資金及股票。
桃檢查出,2014年間,陳每次炒股期間,將約5000萬元不等金額,作為皇凱、宏願等公司之證券交割帳戶派出昭輝公司股票之交割款,為規避追查,林指示將交割款轉匯到她與林男在境外成立帳戶,以擔保質借方式作為擔保陳以上閎公司名義,將借款匯進他指定帳戶內,作為後續購入股票資金。
桃檢認為,陳透過循環賣股、資金移轉與擔保質介方式,向EFG香港分行陸續借得美金1340萬元,再由劉透過盤後鉅額配對交易購入皇凱、宏願帳戶內之昭輝股票共6197仟股,其中1200仟股約定支付作為陳的報酬,剩下4997仟股作為陳操縱之用,劉因此獲利12萬餘元績效獎金。
陳取得資金後將大部分昭輝股票以盤後鉅額交易方式在集中市場出脫變現,金額約1億元作為炒股資金,部分昭輝股票轉入人頭帳戶,佈局完成後,正式在盤中時以一般交易、網路下單,以連續大量高價買進、少量低價賣出,在盤中相對成交方式,藉以炒作昭輝實業股票。
桃檢指出,陳操作股價行為,製造該檔股票價量齊揚假象,昭輝股價於分析期初(2014年3月3日)收盤48.60元至期末(2015年1月29日)收盤價97.00元,上漲百分之99.58、振幅高達百分之130.45,背離同期間同產業塑膠工業類股指數跌幅百分之2.66(振幅百分之20.38),昭輝實業於2015年1月29日公告現金增訂價為93.25元,同年2月4日公告現金增資收足股款,順利募得資金9億3250萬元。
本案後經金管會、台灣證券監測查覺異樣函送桃檢偵辦,桃檢於2017年9月7日指揮桃園市調處到昭輝公司搜索,依違反證券交易法,起訴林姓董座夫妻與陳等5人,同時扣押陳名下楊梅、蘆竹區房子各1戶及3筆土地,向法院宣告沒收、追徵其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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