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炒手4年吸金28億! 桃檢起訴併科億元罰金

▲桃園市投顧公司負責人陳姓男子4年吸金28億元,桃檢依違反銀行法起訴。(示意圖/達志影像)

▲桃園市投顧公司負責人陳姓男子4年吸金28億元,桃檢依違反銀行法起訴。(示意圖/達志影像)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地檢署偵辦股票上市公司昭輝實業林姓董座夫婦涉嫌違反證交法起訴,意外查出投顧公司負責人陳姓男子擔任炒手,向投資人聲稱可以代客操作,投資報酬率從12%至110.55%不等,再以50萬元至515萬元不等單位募資,短短4年吸金28億餘元,桃檢10日偵結將陳等25人依違反銀行法提起訴公訴,併科1億元罰金。

桃檢調查,39歲的陳姓男子是橙宏公司、森悅公司與境外公司薩摩亞益貝資本商公司負責人,2015年起夥同3家公司蔡姓等24名業務人員,由陳負責規劃投資案,透過公司蔡姓和詹姓員工設計投資案名稱,將投資案交由蔡等相關人員,以年化報酬率12%至110.55%不等,每單位則自50萬至515萬元不等對外向逾千位投資人招攬投資與簽訂合約。

陳為取信投資人在簽約時交付橙宏公司之支票或陳男之本票予投資人作為擔保,陳再依不同投資方案在投資期初與期末分兩次或投資結束後,一次給予業務人員2%至4%作為業務獎金,以此激勵業務人員努力招攬客戶。

桃檢因偵辦昭輝實業林姓董座夫婦與陳共同炒作股票案,意外查獲陳涉嫌違法吸金情事,今年1月8日地院核發持搜索票在森悅公司營業處所搜索,將陳拘捕到案並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桃檢依據扣得陳擔任負責人的3家公司電腦帳冊資料比對資料後查出,陳於2015年11月公司成立時至2017年9月因捲入昭輝實業炒股案遭搜索期間,違法吸金達9545萬元,2017年9月遭搜索後轉型期間更違法吸金達27億7810餘萬元,總計違法吸金多達28.6億元。此外,陳將吸金投資款大部分投入交易台灣、大陸與香港地區證券、債券市場,獲利逾3億元以不詳方式匯往大陸與香港地區,目前資金流向不明。

桃檢認為,陳等人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以吸金方式對外招攬投資人募集大量資金,10日以違反銀行法將陳與旗下24名業務員提起公訴,審酌陳吸金逾28億餘元,投資客戶多達上千人,將投資款項用以操縱昭輝實業股價,導致紊亂金融市場秩序,桃檢偵查中還隱匿進行不法匯兌行為,使檢調難以循線追查資金流向,難認犯後態度良好,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併科1億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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