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海軍士官上士阿偉(化名,以下人名皆同)無意間發現妻子小花儲存在電腦裡的照片,但照片中的男主角竟然是同事中士阿宏,兩人不但同遊澎湖欣賞花火節,還有在住處親熱等親密照,妻子甚至曾傳A片要對方好好學習,一氣之下決定提告求償。橋頭地院法官日前裁定,中士阿宏必須賠償上士阿偉20萬元。
判決書指出,阿偉2014年5月與小花結婚,2017年9月無意間在家中的電腦發現數張照片,大多都是阿宏和妻子的合照,這才驚覺可能被戴綠帽,氣得提告求償26萬元的精神慰撫金,並在2018年5月離婚,結束這段只有4年的婚姻關係。
▲阿宏在電腦中發現妻子和別人的親密照片。(示意圖/達志影像,與本案無關,下同)
阿宏則反駁,他是在2017年1月認識小花,兩人個性相投於是相約出遊,當時並不知道對方已婚,直到2017年7月才知道這件事,之後就沒有再聯繫過。至於同遊澎湖以及那些親密照片,他強調,是有一起出去玩沒錯,但是是跟一群同事一起去,非單獨出遊,沒有相互擁抱、親吻或共吃一碗冰,租屋處的合照還是室友幫忙拍的,「2017年3月到4月間我不知道她結婚了,的確有做出嘻笑打鬧的行為,但知道之後就立即要求不要再繼續聯絡,僅僅是一般朋友間的關心對話。」
不過,橋頭地院法官檢視阿偉提供的照片,發現阿宏和小花有許多頭、臉靠在一起的合照,且表情都是展露笑容,其中編號4的照片也的確是親吻照,縱使沒有相互擁抱或共吃一碗冰,兩人的行為也已經超乎一般男女正常社交舉止的界線,堪認已達到不法侵害阿偉配偶權的程度,且情節重大。
▲阿宏強調自己剛認識小花時,根本不知道對方已經結婚。
再者,在阿偉提供的LINE對話中,小花曾傳送A片給阿宏,還附上一句「教學給你」。雖然阿宏抗辯不知道小花的動機為何,但在接受所屬海軍班超軍艦調查時,他提到會幫女方買宵夜,相約看過幾次電影,有時會牽手、擁抱以及親吻,這是因為他們對彼此都有好感。
法官認為,阿宏和小花是同事,不可能不知道對方已婚,還傳送A片聊天,因此不採信他的說詞,考量到當事人雙方的職業、收入等因素,最後判他須賠償阿偉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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