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吳姓婦人以簡訊辱罵前媳婦古姓女子,古女提告妨害名譽,檢偵結不起訴處分。(示意圖/達志影像)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吳姓婦人今年農曆過年前以兒子手機LINE帳號傳簡訊給前媳婦古姓女子「欠錢還錢,欠錢過年,年頭滖到底」,古女未回應,吳婦後來又接連傳簡訊以「畜生」等不堪入眼字眼辱罵古女而挨告;桃檢認為吳婦雖傳播訊息但卻未散布於眾之意圖,難構成誹謗與妨害名譽之要件,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
檢警調查,58歲吳姓婦人與古姓女子是前婆媳關係,因一筆2000元欠款項目,吳婦於今年2月3日晚間以兒子手機LINE帳號發訊息「欠錢還錢,欠錢過年,年頭滖到底」、「湊XX」等字眼辱罵古女,古女未予回應,過完農曆年後又以「啦傻7鬼」、「隨便跟男人生孩子...妳比畜生還不如」、「畜生還錢」等字眼辱罵古女,古女以簡訊截圖提告吳婦妨害名譽與公然侮辱。
桃檢認為,吳婦傳送簡訊罵古女,並沒有散布於眾之意圖,難構成公然侮辱及誹謗之構成要件,並無其他證據足認吳婦有涉及任何犯行,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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