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聯盟。(圖/CFP)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現在網路上有各式各樣的直播主,但直播遊戲也侵權了嗎?騰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前向一名遊戲用戶提出訴訟指出,對方未經許可在西瓜視頻直播《英雄聯盟》,不僅要求立即停止在第三方平台直播,還要賠償經濟損失1元(人民幣,下同)。目前,該玩家正在反訴,理由是騰訊試圖侵害其合理展示虛擬產品的權利。
綜合媒體報導,騰訊公司表示,依《騰訊遊戲許可及服務協議》約定,未經騰訊許可的情況下,玩家不得在使用騰訊遊戲服務過程中進行錄製、直播等;然而該玩家不但違反規定在第三方平台直播遊戲,還以此獲利,應當承擔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騰訊遊戲。(圖/CFP)
不過,該玩家表示,自己從2014年開始共花了1500元在《英雄聯盟》內購買了大量虛擬產品,是玩家的虛擬財產,理應可以進行展示,然而騰訊禁止他的直播,是否認了他合理展示自己購買虛擬道具的權利。對此,他提起反訴,要求騰訊公司返還1500元,懲罰性賠償4500元,並承擔律師費用。
據了解,這是大陸首起遊戲營運商起訴用戶未經授權直播的案例,若騰訊最終勝訴,那非騰訊系平台的直播、發布影片的遊戲內容創作者都將被納入打擊範圍,造成未來所有遊戲主播都要先獲得遊戲營運商的允許。
▲《英雄聯盟》比賽。(圖/廠商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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