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亞軒駕駛黑色轎車和友人在南京東路競速,失控撞死路邊3人。(圖為資料照/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男子謝亞軒和友人黃佑呈在2018年間,分別駕車在台北市南京東路競速飆車,謝車失控衝向路旁撞死3人,台北地院13日開庭審理,謝說:「我現在才知道危險,希望給我自新機會」。另外,審判長好奇年僅23歲的黃「前科紀錄10張紙,怎麼回事」,黃回稱:「就不懂事啊」。全案訂7月4日一審宣判。
▲謝亞軒競速飆車撞死人後說:「我現在想起來才知道危險」。(圖為資料照/記者柳名耕攝)
謝亞軒和黃佑呈是在2018年10月11日,傍晚5點多的下班尖峰時間,為了到中山區找東西吃,由黃開著白色轎車在前,謝開黑車在後,一路從台北市健康路開到南京東路上時,先後闖入公車專用道高速行駛,之後黃變換車道,謝要跟著行動時,車子失控衝進騎樓,撞死大樓保全和1對從事資源回收的夫婦共3人。
謝、黃都被檢察官依最重可判死刑的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死罪起訴,台北地院13日開庭辯論時,謝亞軒辯稱因為跟車才會開到公車專用道上,他說自己對讀書沒興趣,2017年休學後,花用都是家人給的,先前家人已經幫忙賠償家屬150萬元,他打算服完刑再去找工作。
▲審判長忍不住叫謝亞軒「不要來遊戲人生」。(圖/ETtoday資料照)
審判長大呼:「150?3條人命,150?」之後再問謝「你的人生目標在哪?怎麼過日子的?」謝答:「平常都待在家裡,10點、11點起床,晚上12點以前會睡」,審判長還問謝「知道這樣開車危險嗎?」謝回:「我現在想起來才知道危險,開車的時候沒想那麼多。」審判長嘆:「不要來遊戲人生」。
另外同案被起訴的黃佑呈,則堅稱不知道謝開車在後面尾隨,黃說:「那時候下班時間,為了方便,走公車專用道且開很快,當然很遺憾,我也不想發生這件事」,審判長在確認黃的前科包括毒品、酒駕等紀錄時,突然抬頭問黃,前科紀錄要10張A4紙才印完,「怎麼回事啊?」黃看著審判長回答:「就不懂事啊」,並請求法院這次判他無罪。
▲黃佑呈否認是謝亞軒競速撞死人的共犯,希望法院判他無罪。(圖/記者劉昌松攝)
而謝、黃2人的律師則分別幫忙辯解,稱2人其實在事發路段之前都是正常行駛,遇到紅燈也會減速停車,因在事發路段不耐前方車速,才會駛入公車道,超速違規時間短暫。檢察官則痛批謝、黃「只有遺憾,不是真心懺悔,相當惡劣,請求從重量刑」,死者律師也認為,黃明知道謝開車跟在後面,還帶頭違規駕駛,也要負很重要的責任。庭訊最後,審判長諭知全案辯論終結,訂7月4日上午做出一審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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