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照流出,揭發了洪男與未成年少女性交一事。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翻攝pixabay)
地方中心/基隆報導
基隆一名洪姓男子與14歲少女小欣(化名)在活動上認識,沒想到才2天就發生性行為,短短一年半就嘿咻至少192次,但2人分手後裸照卻外流,氣得對方怒告。基隆地院審理後,依違反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為性交者,判合併應執行2年徒刑。
判決指出,洪男與小欣於2016年5月,在同遊基隆市外木山的友人聚會上認識,短短2天就成為男女朋友,甚至發生性關係,一周大約會大戰3次,到2017年9月分手時,嘿咻次數高達192次。
不料雙方分手後,小欣在學妹的手機內發現她三點全露的裸照,當場氣到哭,也趕緊報警處理。
洪姓男子供稱,2人是合意發生性行為,而裸照是徵求過小欣同意才拍的,自己確實有把裸照給別人看,炫耀小欣的身材很好、火辣,但絕對沒有轉發給其他人。
法官審理後認為,洪男承認有與小欣發生性行為,以每罪判4月,共判64年,合併應執行2年有期徒刑;至於裸照部分,無法舉證是洪男散播出去,此部分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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