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判10年!港警到醫院以「暴動罪」逮捕3名示威者 受傷眼睛男也在內

▲▼示威者在衝突中右眼受傷,還有人頭部中彈。(圖/香港民主黨翠樂區主任盧俊宇提供)

▲示威者在衝突中右眼受傷,還有人頭部中彈倒地。(圖/香港民主黨翠樂區主任盧俊宇提供)

記者朱世凱/綜合報導

香港大批「反送中」示威者昨(12)日在立法會和政府總部附近與警方發生衝突,導致至少79人受傷。有消息人士指出,員警當天也火速趕到醫院,並且逮捕涉嫌「暴動罪」的3名示威者,其中一人還是右眼遭射傷的男子,3人目前已經獲得律師協助。

綜合港媒報導,警方在這次衝突中拘捕了至少20 人,部分人涉嫌暴動罪,倘若罪刑成立的話,這些示威者恐怕會面臨最高10年的有期徒刑。香港城市大學學生會編輯委員會在臉書粉專表示,今(13)日下午2點半左右,確定有一名城大學生在伊利沙伯醫院(Queen Elizabeth Hospital)就醫期間,因為向醫護人員表示曾到佔領區,被警方以暴動罪名拘捕。城大學生會已派出律師支援,詳細情況有待進一步了解。

值得一提的是,右眼遭射傷的黑衣男也在警方拘捕行列之內,拔萃女書院發言人表示,傷者確定是該校的教師。香港民主黨翠樂區主任盧俊宇向《ETtoday新聞雲》透露,該位年輕傷者敘述衝突過程時指出,示威者把鐵馬搬回自己的前方,希望建立防線,警方隨後開始射擊,「其中一槍擊中我的右眼,現在在流血,我也不知道視力變得如何。」

當地的公立醫院醫生黃任匡也在臉書發文說,醫院不是只有醫護人員,「什麼人都有」,呼籲市民即使在醫院也要懂得保護自己,「只要說哪裡受傷就好,不需要說『怎麼受傷』、『在哪受傷』,因為那些都和醫學無關,醫護人員也不會強迫你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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