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青檢改呼籲一審調二審辦事甄選過程應公開透明。(示意圖/pixabay)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高檢署14日送出14位一審檢察官推薦名單,將由檢審會在下周一評選後,再由法務部長圈選出6人,以調辦事的方式到二審歷練。因外傳這次14人名單是從40多名候選人中篩選出來的,劍青檢呼籲人士甄選流程是否公平透明,是制度成敗的關鍵,希望高檢署公布甄選標準、程序、候選人名單,避免黑箱疑慮。
劍青檢改聲明聲明如下:
一、法務部新調二審辦事方案,人事甄選流程能否公平透明,乃制度成敗之關鍵。高檢署作為甄選初篩機關,如何自40餘位篩選至14位?甄選標準為何?甄選小組成員為誰?甄選流程為何?能否避免裙帶關係及近親繁殖?均攸關公正性及制度能否長遠。
為使檢察體系更好,新制能穩健長久,高檢署應採取公開透明作法以昭公信,也才能依據公開後的各界回應,取得正確而有建設性之回饋意見,做為後續修正調整之參考。
二、本會呼籲,高檢署應公布甄選標準、甄選小組成員、甄選程序、候選人名單及通過甄選名單:
(一) 公布甄選標準、甄選小組成員及程序,方能符合行政程序法及當前各機關人事制度之要求,建立可受公評與檢驗之正當程序,避免黑箱疑慮。
目前,各機關人事組織,例如檢審委員、職務評定委員及考績委員等,都是公開透明名單與標準程序。檢察官身為國家法律之守護者,乃客觀公正之公益代表人,高檢署甄選小組更責無旁貸,建請公開。
(二) 公布候選人名單及甄選後推薦名單,方能客觀公正比對甄選標準及利弊得失,並提供後續檢討。本次新制實施,全國檢察官均高度關注甄選標準及未來可能走向,唯有透過全部名單及甄選後推薦名單之公開,方能檢視高檢署(甄選小組)是否依據客觀標準進行篩選,並提供後續檢討。
尤其,對照目前一審票選主任已成普遍制度,報名者及入圍者均係完全公開,此已形成公開透明,可受檢驗之檢方共識,調二審辦事不應例外。
再者,經查閱所有法令,均無應予禁止公開之規範依據。檢察官既然願意報名,於甄選結束後,亦應無再隱蔽之理,是不宜以保護報名者為由而予隱蔽,反成黑箱疑慮。
三、本次新制係首屆實施,缺乏相同先例,一切都在摸索中,仍感謝高檢署(甄選小組)辛苦辦理甄選。實則,新制建立不易,唯有公開透明,提供外界檢視,方能獲得各方正確而有建設性的回饋,降低釋疑與解說之成本,並做為下屆修改調整之參考。
本會呼籲,法務部及高檢署能藉此機會,建立公平透明之甄選制度,讓檢察人事制度愈趨完善,凝聚檢察官全體之向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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