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修逃犯條例經北京同意? 林鄭月娥:這決定我做的!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15日宣布暫緩修訂《逃犯條例》,外傳港府一改先前全力推進的強硬態度,可能與中共政治局常委韓正南下,在深圳與林鄭月娥會面商討有關。面對記者提問,林鄭月娥表示,「這個決定是我做的,修例是特區政府主動、自發去做。」

在宣布暫緩《逃犯條例》修法後,林鄭月娥接受現場媒體採訪,《香港商業電台》記者提問,「做決定前有沒有與中央領導人溝通?」,林鄭月娥作出上述回覆。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宣布暫緩《逃犯條例》修法,重新聽取各界意見。(圖/記者曾俊豪攝)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宣布暫緩《逃犯條例》修法,重新聽取各界意見。(圖/翻攝香港政府網)

林鄭月娥表示,修例是特區政府主動、自發去做,中央理解香港情況與大陸不同,理解香港「好事辦好都不容易」,中央信任特區政府和她本人,因為她們在最前線,才看到現時發生何事,總結中央在過程中「理解、信任、支持」。

至於與韓正的商討內容,林鄭月娥回應,她無法評論與任何人的非公開會面內容,「但中央支持我的決定,因為這完全是香港內部事務。」

此外,《英國廣播公司》記者提到,許多香港民眾認為林鄭月娥代表中央。她則回應,這件事有內地的因素,但無論是恐懼和憂慮,還是其他,港府都有信心可以做到,正如高鐵一地兩檢的爭議,政府都克服了恐懼、憂慮以及法律爭議

林鄭月娥強調,特首的角色是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基本法》規定特首要對中央人民政府負責,也同時對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如果有人讓我做不《基本法》的事情,我是不能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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