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早喝到晚還要續攤!台東男酒駕失控自撞這下賠大了

▲小客車自撞後爆胎動彈不得,男子自行脫困,身上濃濃酒味呆坐路旁草地,。(圖/記者王兆麟翻攝,下同)

小客車自撞後爆胎動彈不得,男子自行脫困,身上濃濃酒味呆坐路旁草地,。(圖/記者王兆麟翻攝,下同)

記者王兆麟/台東報導

台東警察分局富岡派出所巡佐謝東文、警員章軒瑋日前執行巡邏勤務時,獲報台11線153K處北上車道發生一起交通事故。員警趕抵現場發現一台自小客車疑似因自撞後爆胎而動彈不得,一名神情慌張的男子呆坐路旁草地,不僅身上有濃濃酒味,詢問過程語無倫次,員警當場實施呼氣酒精濃度測試,酒測值高達1.76MG/L,被依涉嫌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偵辦。

根據警方調查,方姓自小客車駕駛,當天在住家飲酒,從早上喝到晚上22時許仍意猶未盡,竟獨駕自小客車欲至市區續攤。在行經台11線153K轉彎處,因酒後恍神自撞對向「輔二標誌」,造成車頭前輪嚴重爆胎,且路旁「輔二標誌」也遭波及受損,車輛卡住後動彈不得。男子雖自行脫困,卻只能呆坐路旁。

▲小客車自撞後爆胎動彈不得,男子自行脫困,身上濃濃酒味呆坐路旁草地,。(圖/記者王兆麟翻攝,下同)

▲▼員警當場實施呼氣酒精濃度測試,酒測值高達1.76MG/L,被依涉嫌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偵辦。

▲小客車自撞後爆胎動彈不得,男子自行脫困,身上濃濃酒味呆坐路旁草地,。(圖/記者王兆麟翻攝,下同)

警方表示,方男傷勢尚無大礙,因為僅有擦傷而拒絕送醫,但高達1.76MG/L酒測值,已經達到公共危險罪之標準。方男隔日酒醒後對自己將再次因酒駕行為遭法辦,還得承擔修車及撞毀「輔二標誌」維修費用既懊悔不已。

台東警察分局呼籲駕駛人,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如有飲酒者,最好改搭大眾運輸工具或指定駕駛人駕車,以免造成難以彌補的憾事。

● 《ETtoday新聞雲》提醒您: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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