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基隆王姓男子2007年因為酒駕被註銷駕照,後來他到某公司上班擔任送貨司機,也沒有重新考取駕照,去年9月18日行經國道1號八堵交流道時,與後方的魏姓夫妻發生擦撞,一聽到對方要報警,立即逃跑。考量到王男事後與魏姓夫妻達成和解,基隆地院法官最後判他有期徒刑1年,緩刑3年。
▲王男因為酒駕被註銷駕照,卻沒有重新考取,而是無照上路。(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與本案無關,下同)
判決書中提到,王男因為酒駕被註銷駕照,並被台北地院法官判處罰金10萬元,後來受僱到某公司上班,平日負責開車運送貨物,老闆明明知道他沒有重新考取駕照,仍同意讓他使用小貨車載運建材。
王男2018年9月18日開車行經國道1號八堵交流道,因為差點錯過路口,一時情急連方向燈都沒打,直接向右切換車道,導致後方的魏姓夫妻反應不及撞上;他見狀急忙下車幫忙攙扶,但聽到對方說要報警,一想到自己是無照駕駛,可能會遭到重罰,竟然將傷者丟下開車逃離現場。
▲王男與魏姓夫妻發生擦撞,卻把傷者丟下自行開車逃逸。
幸好有熱心民眾幫忙記下王男的車牌號碼並報案,警方事後循線追查,發現他不僅無照駕駛,12年前還曾酒駕被註銷駕照。而王男到案後坦承肇事逃逸,並同意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10萬元賠償,最後獲得魏姓夫妻原諒,雙方達成和解。
由於魏姓夫妻表明願意給予緩刑的機會,基隆地院法官認為,王男經過這次的教訓應該知道警惕,不會再犯,最後判處1年有期徒刑,同時宣告緩刑3年,希望他能好好反省,不要再為了一時方便,罔顧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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