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他在水塔「洗澡大小便」 住戶說「臭臭的」喝了1年多...

地方中心/台中報導

台中市一名林姓老翁住在潭子區某社區大樓,私租給中華電信架基地台賺月租費1萬2千元,後遭住戶抗議並將它拆除,林翁相當不爽竟每個月到大樓的頂樓水塔大小便、洗澡,住戶察覺水有異味才發現林翁犯行並報警處理,沒想到報警後林翁竟嗆聲「沒把他們毒死,算不錯了」。台中地院依妨害公眾飲水等罪,分別判他處有期徒刑1年8月、3月、拘役30日。

▲▼三重警匪駁火,陳嫌藏匿頂樓水塔處曝光。(圖/記者陳豐德攝)

▲台中一名林姓老翁,在社區大樓頂樓水塔洗澡、大小便。(示意圖與本案無關/本報資料照)

判決指出,69歲的林姓老翁住在潭子區中興北路某大樓,期間將頂樓私租給中華電信架設基地台每月賺取1萬2千元,而後遭住戶發現陳情抗議將它拆除,林翁收入減少便心懷恨意,竟於2017年6月至2018年7月間,以每個月一次的頻率,到大樓頂樓的水塔洗澡,還在水塔內大小便,住戶長時間發現水質臭臭的提出反應,而社區大樓管委調閱監視器才發現林翁犯行。

此外,管委會也發現,林翁在2018年2月間還損害電梯控制面板,同年7月間更趁社區頂樓進行排水管泥作時,故意在水泥未乾前,用水桶澆水並拉扯水管,讓排水管週遭的水泥龜裂。

林翁的惡行遭社區大樓管委發現後遭報警,未料警方到場後林翁竟當場恐嚇說,「沒把他們毒死,算不錯了」,警方依妨害公眾飲水、毀損、恐嚇罪函送法辦。

台中地院審理時,林翁坦承在水塔內洗澡、大小便,卻說「沒那麼嚴重」;法官檢視監視器畫面、水質檢驗報告以及證人證詞等證據,認定林翁犯行,依妨害公眾飲水、恐嚇、毀損罪,分別判處他有期徒刑1年8月、3月、拘役60天。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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