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賊趁著大甲媽遶境偷男子錢包失風被逮。(圖/ETtoday資料照,以下同)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媽祖面前也敢偷,賊星該敗!彰化1名竊嫌,4月14日下午趁著大甲媽祖遶境人潮擁擠,在花壇鄉文德宮的洗手台前伸出第3隻手,竊取男子放在口袋內的錢包,竊嫌得手後,便藏放在自己手上提袋並離開現場,不到5分鐘便被男子的友人發現報警,彰化地院日前判處有期徒刑肆月,可易科罰金。
▲竊賊趁著大甲媽遶境偷男子錢包。(圖/ETtoday資料照)
判決書指出,竊嫌4 月14日下午2 時35分許,在文德宮之洗手檯前,利用大甲媽祖進香人群眾多之機會,故意以身體碰撞在該處洗手的男子,再徒手伸進男子之褲子左邊口袋,竊取黑色皮包1 個(內有新臺幣3,300 元、身分證、健保卡及信用卡4 張等物),得手後,將之藏放在自己手上提袋並離開現場。同日下午2 時40分許,男子的友人發現皮包遭竊,當場看到皮包從竊賊的身上掉落,便報警逮人,竊賊雖坦承一切也將錢包原封不動還給男子,但也因此吃上官司。
法官審酌竊嫌任意竊取他人物品,缺乏尊重他人財產權之觀念,所為實屬不該,犯後坦承犯行,被害人遭竊之皮包及其內之物品均已發還被害人,及其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等一切情狀,處有期徒刑肆月,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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