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搶劫到18元,換來1年牢獄。(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突發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蘇姓男子1月中旬騎車時,見到一名翁姓老婦人獨自上街,竟然起了歹心,飛車搶奪她手中的紅色皮夾,雖然皮夾內只有幾張證件及18元銅板,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仍依搶奪罪判蘇男有期徒刑1年,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蘇男1月18日11時52分許,騎著機車行經台北市一處巷弄,見到翁姓老婦人獨自一人走在路上,竟然趁著翁婦不注意,徒手搶下她手上的紅色皮夾,得手後騎車離去。
但他萬萬沒想到的是,翁婦皮夾內除了身分證、全民健康保險卡、悠遊敬老卡、醫院掛號卡、住家大門磁卡外,不僅沒有提款卡、信用卡,就連現金都只有總共18元的銅板。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蘇男正值壯年,卻不思以正當方法謀取生活上所需,恣意搶奪路人皮夾,不僅侵害他人財產權,更影響社會治安,這樣的行為十分不可取,加上蘇男又有多次竊盜、搶奪、毒品前科,依搶奪罪判他1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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