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蘇姓高中生邀心儀的女同學參加生日派對,隔天載女同學返回自己住處性侵得逞。(示意圖/翻攝pixabay)
地方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蘇姓高中生在耶誕夜時,邀心儀女同學到KTV參加他的生日派對,到了隔天竟載對方返回家中性侵得逞,女同學嚇得打電話向好友求救,而事後蘇父為了想快速平息此事,竟塞1萬元紅包給女同學,蘇母也擔心事情鬧大,隨便簽了「和解書」,但法院認定非少女真實意願,依強制性交罪判蘇男3年2個月。
判決指出,蘇姓高中生於2017年12月24日晚間,邀請多名朋友一起到KTV為他慶祝生日,其中也邀請一名他心儀的女同學,歡唱到隔天,竟假借載到學校上課為由,將該名女同學載回住處,強脫女同學衣褲,且不顧她掙扎反抗,強制性侵得逞。
女同學嚇得趕緊打電話給友人求救,友人立即趕往蘇男住處幫忙報警,未料蘇父竟強塞1萬元紅包給女同學,過了2週,蘇母與女同學草草簽立「和解書」,載明雙方是「合意性交」。
不過經檢方調查指出,若1萬元是賠償金,理應在和解書上明確載明,但和解書內容並未提到,可見1萬元並非雙方合意的賠償金。而女同學供稱,「媽媽不希望我受傷害,怕事情鬧大,大家會知道」、「案發後常突然就想哭」,且女同學都因不願看到蘇男而拒不到庭;橋頭地院最終依強制性交罪判蘇男3年2個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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