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焦糖哥哥商標權事件引發不少人討論,焦糖哥哥陳嘉行離開momo親子台5年多,卻在日前收到前東家MOMO親子台的存證信函,要求他不准再使用「焦糖哥哥」4個字,否則就要告他侵害商標權,這個舉動引發陳嘉行不滿,他認為自己離開MOMO親子台後便沒再使用「焦糖哥哥」名稱,都是以「焦糖 陳嘉行」自稱。
對於商標權,陳嘉行和momo親子台,各有各的看法,僵持不下。究竟商標要怎麼使用才不會觸法?商標權侵害會造成什麼結果?行動法庭邀請到曾任職於智慧財產局的白杰立律師,和東吳大學法律系章忠信教授一起討論有關商標權的議題。
商標是代表一個企業、一個單位、或一種標準,消費者可以透過商標,來區分到底這個商品或服務是由誰提供、品質如何,所以,商標有一定的商業價值和信賴價值,為了保障自己的權益,避免與他人已取得的商標權的標識相同或近似,一旦設計好商標,應該盡快申請註冊登記,保障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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