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女與兒子盜領母親的367萬存款,還偽造文書。(示意圖/記者郭世賢攝)
地方中心/台中報導
台中市一名張姓女子2015年間盯上88歲何姓老母親的367萬元存款,竟然夥同兒子偷偷盜領,東窗事發後,母親怒提告,沒想到張女竟還牽著母親的手在和解書上蓋下指印,並引誘母親說撤銷告訴的對話,向法院聲明母親決定撤銷告訴,但此舉卻被母親狠狠打臉。法院依偽造文書罪判張女母子倆各1年10月徒刑,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何姓老婦將存摺與印章交給張姓女兒及張姓外孫保管,沒想到卻被女兒及外孫分10次盜領,總金額高達367萬元,被用來支付壽險及外孫買奧迪A3汽車的費用,剩下款項則存在外孫帳戶中,事後何婦驚覺不對勁,才發現女兒與外孫竟聯手盜領存款,心寒地告上法庭。
令人意外的是,張女出庭時,竟然拿出由母親簽下的和解書及刑事撤回告訴狀,遞交給台中地檢署,表示母親打算撤回告訴,還拿出一段錄音檔佐證。
但法官勘驗內容後發現,張女試圖引誘母親說出撤告的話語,但母親強調,「那不是你爸爸交給我的財產,那是我年輕換回來的錢耶,我省吃,我的財產咧」,說話時更忍不住落淚,面對女兒詢問撤銷案子,她則淚回,「辦不到的事情,不要問我」,法官認為,就對話來看,難以認定張母有撤告的想法。
另外,張母更供稱,她不識字,是女兒拿她的手在和解書及刑事撤回告訴狀上蓋指印,不了解文件的內容。
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張母並沒有打算撤銷告訴,依偽造私文書罪判張女及兒子各1年10月徒刑,2人不服判決結果決定上訴,但二審被駁回,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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