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為了小王離婚,沒想到對方竟是恐怖情人,嚇得她報警處理。(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地方中心/台中報導
台中市一名已婚婦人阿娟因參加社團結識李姓男子,雙方進而發展出一段不倫戀,阿娟隨後便與丈夫離婚。但阿娟萬萬沒有想到李男是恐怖情人,在她提出分手要求後,李男先是傳訊給阿娟前夫嗆聲,後又傳恐嚇訊息給阿娟「讓妳死」,並拿抱枕想悶死阿娟,阿娟不堪其擾報警處理。法院合併判李男10月徒刑、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
根據判決書,阿娟與丈夫在2016年4月27日離婚,但阿娟同年的1月初便與李男發生多次性行為,11個月後,阿娟向李男提分手,沒想到對方見挽回無效,竟傳訊息向阿娟前夫嗆聲,曾1日大戰阿娟4次。阿娟見到李男舉止有異,2017年1月13日乾脆躲到國外,刻意不聯繫李男。
李男因此用LINE怒傳訊息給阿娟,「讓妳死」、「讓妳家人過不安寧」,更稱自己有複製阿娟家中鐵捲門遙控器,等到阿娟回國後,李男在阿娟住處堵人,趁她要與友人外出時,侵入對方住宅,還將阿娟強拉上樓,出手勾住阿娟的脖子,使勁將阿娟弄倒在地,並雙手掐住阿娟頸部,恫嚇「今天不說清楚,要讓妳死,讓兒子看不到媽媽」,阿娟嚇壞了,只好稱「什麼都願意配合」哀求李男放手。
2017年2月14日,李男以寫分手協議書、共度最後一個情人節為由進入阿芳住處,2人談及阿娟前夫,進而發生口角,李男順手拿起沙發上的抱枕悶住阿娟的口鼻,並再度出言威脅要悶死阿娟再同歸於盡,讓兒子看不到媽媽,阿娟只好不斷求饒,「你不要悶我,你說什麼,我都答應你」,李男這才罷休。事後阿娟無法再忍受在暴力之下生活,決定報警處理。
法院審理時,李男不否認與阿娟發生關係,但稱是在阿芳離婚之後,至於用枕頭悶阿娟的行為,他則矢口否認。
台中地院不採信李男說詞,依相姦罪、恐嚇罪、剝奪行動自由罪與強制罪合併判刑10月與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共35萬元,阿娟認為法院才判10個月太輕,決定透過檢察官上訴,但二審維持原判,將上訴駁回,除了剝奪行動自由罪部分可上訴外,其餘罪名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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