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姓駕駛獲緩刑2年。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地方中心/南投報導
南投縣埔里鎮清潔隊前日前發生一起死亡車禍,劉姓騎士酒後衝撞到載運垃圾的半拖車,結果傷重不治;由於半拖車停放時,應顯示停車燈光,檢方依法起訴廖姓駕駛。南投地院審理後認為,廖男已經賠償劉男家屬完畢,因此依業務過失致死判6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
判決書指出,劉姓男子2018年11月25日下午4時30分酒駕,行經埔里鎮中正路時沒有注意到前方狀況,直接撞上半拖車,當場人車拋飛在地,經搶救後仍因顱骨骨折合併顱內出血,引發創傷性休克而死亡。
廖姓駕駛肇事後,立馬向人員承認、陳述經過,自首並接受裁判。法官表示,廖男把車子停在路邊,應注意在照明不清的道路顯示停車燈光或反光標識,但竟疏未注意及此。
法官審理後認為,為免存有可藉由賠償而免除刑罰的僥倖心理,仍應課予一定負擔為宜,另考量已與家屬和解、賠償完畢,因此判6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並且須接受2場次地檢署舉辦的法治教育活動,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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