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林姓男大生2018年7月邀請女同學小美(化名)到PUB喝酒,事後還護送對方回家,沒想到卻被指控強吻、性侵;他到案後坦承的確有發生性關係,但一切都是你情我願,保險套還是女方提供的,兩人隔天中午甚至一起外出用餐。新北地檢署認為,整起案件沒有其他積極證據,加上女方說詞疑點重重,最後決定不起訴男方。
▲林男約小美到PUB喝酒,結束還護送對方回家。(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無關,下同)
小美聲稱,當天受邀與林男一起到PUB喝酒、聊天,沒想到幾杯酒下肚後,對方竟然在店裡廁所強吻,後來又藉口要護送她回家,假裝要借廁所進到房內,最後性侵得逞。
而林男接受偵訊時反駁,兩人雖然有發生性關係,但一切都是你情我願,事前不僅有獲得同意,就連保險套也是女方給的,完事隔天還有一起外出吃午餐,過程中都沒有異狀。
▲小美聲稱遭強吻、性侵。
檢方調查,小美聲稱遭性侵,事後仍與林男同床共枕,甚至有時間思考自己是不是喜歡對方,隔天還一起出去吃飯,後來接到林男女友的詢問訊息,也只回答雙方只是閒聊而已,沒發生什麼事情,並未提到性侵一事。
由於校方的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查無性侵等情事,加上沒有其他積極證據,檢方對小美的說詞存疑,最後認定林男罪嫌不足,不起訴他。
●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