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游姓男子在某網路論壇擔任管理員,卻被指控以刪除不雅照片為由,威脅照片的女主角小櫻(化名)發生兩次性關係。不過,新北地檢署調查後發現,女方前後說詞不一,且發生性關係之後雙方仍有聯絡,互動也很自然,加上查無其他積極證據,最後不起訴男方。
▲擔任網路論壇管理員的游男被指控性侵。(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無關,下同)
游男被指控,以小櫻男友在2016年上傳的不雅照片當成「把柄」,威脅如果不發生性關係,就要把照片傳送給她的父母,2018年6月、2019年1月兩度將人載到摩鐵性侵得逞。
對於這項指控,游男到案後矢口否認,強調是小櫻自己同意以嘿咻當作刪照片的報酬,他根本不知道對方的雙親是誰,也沒有說過上述那些威脅的話,更沒有性侵。
▲小櫻雖然自稱遭性侵,事後卻仍然與游男保持聯絡。
檢方進一步調查兩人的對話紀錄,發現小櫻在第一次發生關係後,仍持續與游男聯絡,互動自然,甚至主動傳送數張私密照,顯然與自己受到威脅、性侵的說詞不符。
由於游男在對話中並沒有任何逼迫的語句,加上小櫻的說詞前後不一,檢方又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證明她遭到性侵,不能僅靠單方面的說詞就認定有罪,最後處分不起訴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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