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葉宜津向法院提起確認民調無效訴訟,卻一直未繳裁判費,遭法院裁定駁回。(圖/資料照/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現任立委葉宜津挑戰連霸失利,台南第一選區立委初選敗給台南市議員賴惠員,葉宜津因此向法院提起「確認民意調查無效」之訴,並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但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判決葉宜津敗訴,理由是,葉宜津遲遲未繳1萬7000元的裁判費。
民進黨4月22日起進行立委初選民調,4月30日公布結果,葉宜津登記的台南第一選區共有4人,結果葉宜津以22.4%排名第三落敗。葉宜津不滿,認為第一名的對手涉嫌以送米、送洗碗精等物品賄選,因此向台南地檢署提起違反《選罷法》訴訟,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要求民進黨中央不得以民調結果,公布提名人選;另再提起民事「確認民意調查無效」之訴。
不過葉宜津在提起訴訟後,因遲遲未繳1萬7000元的裁判費,台北地方法院日前裁定要求補正,但葉宜津還是沒繳錢,因此裁定駁回訴訟,至於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葉宜津已提起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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