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蘇澳籍漁船新寶福26號,21日距岸2.6浬違規拖網被送辦。(圖/蘇澳海巡隊提供,下同)
記者游芳男/宜蘭報導
21日上午,宜蘭蘇澳籍漁船新寶福26號拖網漁船,在烏石鼻外2.6海浬處,違規進行拖網作業,蘇澳海巡隊派出警艇全程蒐證取締送辦。至21日止,「新」船在6年間已11次違規網魚,單是2018年就4次違規。
蘇澳海巡隊表示,為保育海洋生態、維護漁業資源,加強取締違規捕漁情事,21日上午9時許,第一巡防區指揮部通報,於烏石鼻外2.6海浬處,新寶福26號違規進行拖網作業,警艇駛近「新」船時,立即廣播命令漁船停止作業,並全程蒐證取締。
蘇澳海巡隊指出,「新」船以拖曳網具方式作業,為主動性漁法,網具長期於海底拖掃,極易破壞底棲生態及產卵場,加上漁獲選擇性低,容易造成混獲,危害海洋生態與漁業資源甚大。
目前拖網漁業管理規定,距岸3浬內完全禁止拖網作業,3至12浬海域僅限50噸級以下漁船作業,「新」船是在距岸2.6浬進行下網捕撈作業,違規事實明確,海巡隊依法取締函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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