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公司老闆尬小三「連生3子」 正宮氣瘋求償2億8千萬

婚外情,外遇,通姦,小三。(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貿易公司老闆婚外情生了3個孩子。(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突發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貿易公司老闆跟妻子結婚多年,前年10月妻子辦戶籍謄本時,發現丈夫在外多了3個子女,都是婚後跟一名康姓女子生的,氣得通告2人妨害家庭,此外還提起民事訴訟,指稱私生子害她未來繼承財產變少,求償精神撫慰金2億8千餘萬元,新北地院認為丈夫仍在世求償不合哩,最後判排200萬撫慰金,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鄒姓貿易公司老闆跟江姓妻子結婚多年,卻沒有生子,鄒男因為工作認識康女,在2010年、2014年於飯店發生性關係,共生下3子,其中還有一對是龍鳳胎,2016年鄒男認領2男一女,直到妻子申請戶籍謄本時才發現,氣得提告通姦罪,去年新北地願做出裁決,各判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

而江妻不滿丈夫合理化自己的外遇,甚至以自己不孕為由,事發後丈夫還每天到康女家中,甚至對於自己罹患乳癌都不理會,因此每月得增加20萬元的醫療費用,且私生子侵害到未來丈夫財產的繼承權,以公司資本額1200萬美元計算,要求對方再賠償2億7792萬元。

鄒男則表示目前仍與妻子同住,並每月給她8萬生活費,並沒有疏於照顧,且因3子女仍幼小才會前去查看,但並非每天去康女家中,繼承權部份尚未發生求償不合理,且每個月的20萬醫療費未出示證據,因此法官判2人須賠償精神撫慰金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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