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能輕易離職?」9年空姐「被勞基法強暴」:機上輪休1hr,可再做24hrs

▲▼ 旅遊,出國,機場。(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空姐揭開「公主」背後的辛酸。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網搜小組/綜合報導

一名9年資歷的空姐5月29日寫下長文告白,揭開一群「白癡公主」熬過訓練,得到眾人羨煞的工作後,是如何被「勞基法84-1條」強暴,且春節、國定假日、颱風天工作都沒有雙倍薪資,「我情感上依戀的該稱作為家的地方,處處以法條、管理辦法刁難;然而當我們要求依法行事的時候,又將我們打入沒有道義良心的窠臼。」

「剛進入我的公司的時候,我從沒想過工會有成立的一天;工會剛成立的時候,我從沒想過會有罷工投票的一天。」空姐感嘆,這樣的「從沒想過」,是基於對公司的尊重、對社會契約及普世價值觀的盲目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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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有些人會說,在剛進公司的時候,就應該要熟知所有的勞動條件,不滿意就不要做這份工作,怎會在「已知」且運行多年的狀況下,還要做出不服從的決定?空姐不諱言道,「試問,一個剛出社會的大學畢業生,能夠擁有多少成熟的行為能力及思考認知?即便是已經超過30歲的我,都不敢說自己有多少了解關於這個世間運作,及我該如何應對社會與我之間。」

▲機場看板航班資訊。(圖/記者陳涵茵攝)

▲在普遍社會觀感中,空姐算是福利優渥,且不那麼辛苦的高價值工作。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記者陳涵茵攝)

這是一份在普遍社會觀感中算是福利優渥,且不那麼辛苦的高價值工作,亞洲社會對空服員隱晦的外貌上的期待,更造就這個工作於愛美的女性而言是夢幻職業,「我在進入我的公司之前所感知到的就是這樣,和社會大眾相差無幾。即便大概知道會有時差、長時間站立、排班不定的問題,但將優缺點兩相考慮過後,相信多數人都會認為優點大於缺點。且出外賺錢,本就是付出自己一部分的身體機能去換取生活所需。」再者,公司是如此知名的國際企業,依著對公司、對國家的「品牌信賴度」,剛出社會的大家一開始幾乎不理智的全情投入,沒有質疑,亦是情有可原。

「空服員的工作究竟辛不辛苦?有沒有比你的工作還要辛苦?我沒有做過你的工作我無從比較。」她只能片面地描述自身經歷,像是飛完10幾個小時的航班、身體力量感覺要到臨界點,時差來襲時躺在床上卻怎麼樣都睡不著;或在最想睡覺的時候,要強撐起精神於客艙中來回走動、回應客人需求、注意機上有無異常。

▲▼飛機,旅行,搭機,登機,空姐,空服員,機艙。(圖/取自Pixabay)

▲她直言,「空服員的薪水組成結構,最貴的部分,是你們在買我們這些你不知道的專業。」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接著空姐談及「高空危機」,包括碰上客艙失壓、失火等危機處理、進行緊急迫降及逃生流程等,「上述這些都很簡單,所有心智健全、多益超過5百分的成年人,經過3個月的高強度訓練,都能獲得和我一樣的知識能力,不用刻意回想即能侃侃而談。雖然這還只是我們訓練的冰山一角,我尚有遭遇劫機、機上爆裂物、迫降後的救援程序、逃生艇物品的使用方法......還沒有羅列,不過我想各位客人應該也不想要知道得這麼詳細。」

她直言,空服員的薪水組成結構,除了乘客能看見的發表格、發毛毯、發餐、發飲料,你大概也知道的長時間站立、時差、工時長且不固定、需要時常出外與家人朋友聚少離多,「但最貴的部分,是你們在買我們這些你不知道的專業。每當我們備受質疑根本不值得領取這樣的高薪的時候,我會感覺十分無力,因為發出這樣質疑之聲的人根本不理解自己的花錢買的機票究竟價值什麼;再推及到我的公司給予空服員的薪資水準和其他國際航空公司、甚至只是友航都有一段望塵莫及的落差的時候,除了忿懣,我心底的角落會幽幽響起一個聲音:這真是一個唯利是圖的世界。」

▲▼拜金女,購物,示意圖。(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亞洲社會對空服員隱晦的外貌上的期待,更造就這個工作於愛美的女性而言是夢幻職業。(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說到民航法規,就不得不提起勞基法84-1條。」儘管勞基法規定一般勞工一天工時為8小時,最多加班4小時至12小時,但由於航空業有不能中斷的長程航線,性質特殊,因此雇主需要另和員工簽訂勞基法84-1條,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時、例假、休假,雇主不須理會勞基法原有對勞工的保障。

空姐苦笑,「當時和公司簽訂工作合約的時候,我們一群白癡公主能完訓上線已經很不容易,誰也沒有想過要去研究這些法規內容。我的公司也只說,因我們有長程航線,所以勞工一定要簽這個,才能讓我們工作飛行。已經熬過3個月的地獄(公主)訓練,就是為了要得到這份看似是羨煞眾人的工作,到嘴的肉不能讓它飛,所以我想我們人人都是滿心歡喜地簽下了大名。我們相信公司、相信這是一個法治的社會,沒想到卻反被這一條『法規』強暴了。

她進一步解釋,年假放不完,且無法指定日期,因為簽了勞基法84-1條。春節、國定假日、颱風天工作沒有雙倍薪資,因為簽了勞基法84-1條,「在之前友航罷工要求除了長程航線適用84-1條,短程航班全面回歸一般勞基法之前(當天來回工時會超過8小時但在12小時以內的航班必須給予加班費、會超過12小時的航班給予過夜),我的公司很長一段時間無限延用這條法規。北海道、新加坡、峇里島...沒有過夜。這些地方單趟飛時就有4小時以上,當天來回加上起飛前報到準備、降落後送客,每班工時都超過12小時。因為我們簽了勞基法84-1條。」

▲▼22日桃機現場。(圖/記者沈繼昌攝)

▲大批旅客滯留機場。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記者沈繼昌攝)

「我不知道該怎麼解釋,但這套民航法規也是幽默得可以。」前陣子有一組同事飛了14小時到休士頓後,機場因為雷雨關閉,只好先轉降鄰近的達拉斯等待機場重新開啟,地停達拉斯的1小時,當然無法坐下休息,還是要不斷應付乘客各種需求、提問,等雷雨轉小開放他們飛回,在空中服務照舊,不料飛抵休士頓後,因為適逢機場關閉,海關人員只留下4位特意為了他們加班,而休士頓機場是她飛過唯一沒有機組人員快速通關的機場,最後他們排了2個小時才通關完畢,一共工作近20個小時。

空姐接著說,「這20個小時之間,空服員在機上有輪休,一人大約4個小時。這4個小時,不論有沒有睡著、睡得好不好,就是算有休息到了。但這就是工作,也沒什麼好說嘴的。這組空服員終於回到飯店以後,拖著疲憊的身軀問,我們這樣算有超時工作嗎?沒有,依據民航法規沒有超時,只要機上有輪休到1個小時,就能持續工作到24個小時。

她也感性地說,「我們這群人,在我的公司工作3年、5年、10年、20年的人都有。或許3、5年的人真的不喜歡我的公司的管理制度,還有比較大的機會成本離開。當我們已經將畢生精華都傾注在一個事業,我們怎麼有辦法輕易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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