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室內設計師在女廁裝針孔偷拍女同事如廁春光。圖為示意圖(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未婚的林姓室內設計師覬覦公司女同事美色,竟在女廁裝設針孔攝影機偷拍4名女同事如廁春光,存放電腦慢慢欣賞,偷拍近1年時間就拍得300多段影片。台中地院審結,林男已與1名被害人和解並坦認犯行,依妨害秘密罪判他6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林姓男子2017年任職於台中市某室內設計公司,因公司女同事黃姓、郭姓及楊姓女子長相甜美、身材好,竟從同年9月7日開始趁女廁無人時,在廁所馬桶前面門板的面紙盒下,裝設針孔攝影機,並將鏡頭對準馬桶,藉此拍攝女同事上廁所的春光。而同老闆,隔壁的建築師事務所郭姓女員工,因為女廁共用,也慘遭偷拍。
林男偷拍每位女子如廁後,再趁機將針孔拿走,並帶回家裡存放在電腦硬碟裡,不定期拿出來欣賞。直到2018年8月1日,楊姓女子中午時去上廁所,發現林男竟在女廁內鬼鬼祟祟,立刻向主管及老闆報告,林男才坦承上情,並將存放4名女子的如廁春光影片的5顆硬碟、1個隨身碟及針孔攝影機全交出來,並寫下自白書。4女氣不過,憤而委託律師張博鍾控告林男妨害秘密罪。
法官勘驗影片,發現林男在接近1年時間,就偷拍118天,並拍得346段影片,每一段時間都在10幾分鐘。其中,楊姓女子與林男達成和解,並撤回告訴。
法官認為,林男為逞一己私慾,無視他人隱私,長時間、反覆以針孔攝影機竊錄公司女同事如廁。犯案時明知行為違法,也會對被害人造成難以抹滅傷害,卻仍抱持僥倖心態偷拍,供己觀賞、收藏,自制力尚有未足,行為不可取。但他積極與被害人和解,1人達成和解,其他人則無意願和解,已被革職,目前在另一家室內設計公司服務,依妨害秘密罪判他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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